各轄(區)人社局,城鄉建設局(住建局),市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專業技術人才的培訓、考核和評價體系,加大對我市建筑業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的服務力度,更好地為我市建筑業企業健康快速發展提供人才保障,根據我市2013年人社工作意見,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建設專業不具備規定學歷人員專業理論培訓和職稱評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對象
我市建筑業企業從事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預算員等專業技術崗位的從業人員。
二、專業理論培訓
(一)培訓內容
根據我市建筑業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實際,培訓主要開設建筑工程(包括建筑施工、建筑裝飾裝潢、安裝工程)和園林綠化兩個專業,課程主要為一級建造師的三門公共科目:《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二)培訓考核
采取相對集中學習、教師面授和筆試考核形式,總課時為100學時。專業理論培訓到課率低于70%的不得參加考試,經筆試考核合格者,由市人社局、城鄉建設局發放《專業理論培訓成績單》,作為職稱評定的依據。
(三)培訓管理
專業課的教材、培訓綱要和培訓機構由市人社局和城鄉建設局共同確定。考試大綱和專業課試卷的審定,由市人社局和城鄉建設局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承擔。到課率和培訓情況由當地人社局職稱部門負責檢查,市人社局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巡查。
(四)報名時間
4月1日—15日考生對照條件在常州考試網(http://www.czks.cn/)上自主報名,初審合格后打印報名表。
(五)現場審核
1、審核材料:
單位資質證明;報名表(單位蓋章);本人學歷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現場審核:
溧陽市考生4月23日在溧陽市建校(溧城鎮清溪路6號);
金壇市考生4月24日在金壇市建設培訓中心(東環一路669號住建局大院);
武進區考生4月25日在武進區人力資源培訓考試中心(永勝路1號武進區委黨校);
市區考生4月26日在常州市建筑職工大學(木梳路12號)。
(六)培訓時間和地點
6月底前培訓工作全部結束,具體培訓時間和培訓地點以各培訓機構的通知為準。
(七)考試時間
初定7月份在常州市區集中組織考試。
三、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評定
(一)評定原則
1、我市建筑業企業不具備規定學歷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定,須經過專業理論培訓且考核合格后方可辦理。
2、市人社局和城鄉建設局將根據專業理論培訓考核成績和單位資質及個人資歷、經歷情況,劃分申報人參與資格認定或評審的范圍。
(二)申報條件
1、取得《專業理論培訓合格證》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直接初定為助理工程師:
(1)非建筑類本科畢業(非建筑類指所學專業與從事的建筑專業工作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下同),從事建筑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2)非建筑類大專畢業,從事建筑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3)非建筑類中專或高中(含職高、技校)畢業,從事建筑專業技術工作滿6年;
(4)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從事建筑專業技術工作滿10年。
2、取得《專業理論培訓合格證》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按《常州市建設專業不具備規定學歷人員工程師資格條件》申報評定工程師:
2、取得《專業理論培訓合格證》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按《常州市建設專業不具備規定學歷人員工程師資格條件》申報評定工程師:
(1)非建筑類專業本科畢業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建筑專業技術工作滿6年;(2)非建筑類專業大專畢業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建筑專業技術工作滿7年;
(3)建筑類專業中專畢業后從事建筑專業技術工作滿10年,且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4)非建筑類專業中專畢業或高中(含職高、中技)畢業,從事建筑專業技術工作滿15年且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滿8年;
(5)非建筑類專業畢業,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從事建筑專業技術工作滿10年;
(6)非建筑類專業畢業,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從事建筑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7)取得《建筑業企業小型項目管理師證書》、《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或《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和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從事建筑專業技術工作滿8年;(8)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從事建筑專業技術工作滿20年;
(三)受理機構
金壇、溧陽、武進和市區單位,助理工程師初定和工程師的申報材料分別報金壇市、溧陽市、武進區人社局和常州市城鄉建設局職稱部門受理。
(四)評審時間
市人社局職稱部門根據各受理機構職稱申報材料的受理情況,分批組織評定,今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其它
(一)專業理論培訓、考試及職稱評審相關費用,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
(二)專業理論培訓和考試費用在現場審核通過后,進行現場繳費。
(三)專業理論培訓在市區、金壇、溧陽、武進各設一個培訓點,具體培訓業務由常州市建筑職工大學、金壇市建設學校、溧陽市建設培訓中心、武進區人力資源培訓考試中心負責。
(四)專業理論考試由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統一組織,考點另定。
(五)2011年底前取得的專業理論培訓合格證書一律無效。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常州市城鄉建設局